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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说明

日期:2024-03-22 10:47来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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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市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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