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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交民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来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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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交民巷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 ,东交民巷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综合服务部和后勤保障部三部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重要政务活动及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01.4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34万元,下降9.3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1.4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34万元,下降9.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7.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2.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9.1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37万元,下降9.4%,其中:基本支出701.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80%;项目支出795.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7.18万元,比上年减少156.84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1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7.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1497.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80万元,增长1.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度决算1497.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80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根据政策增加绩效工资、奖金16.8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01.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为承担本市重要政务活动及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3.“三公”经费:服务中心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项目支出中反映单位为完成承担本市重要政务活动及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反映中心一期业务经费、二期业务经费及中心设施设备维修及能源费用。

5.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中心主要采购物业服务及办公设备购置。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交民巷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

附件: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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