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守正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更好履行了全市党政机关“经济部、后勤部、保障部”职责使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找差距、抓整改、开新局”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全局法治教育必修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理论内涵,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要求,积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机关事务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规范开展。
(二)以机关事务地方立法为牵引,发挥法治化标准化支撑作用
一是积极推动北京机关事务地方立法。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工作专班,定期召开研讨会议,就立法核心内容、拟解决的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争取各方支持,多次邀请国管局政策法规司有关领导同志开展实地调研、立法座谈和专题讲座,积极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等部门对接联络,争取各方共识,努力形成立法工作合力。高标准组织实施国管局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北京机关事务管理立法列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二类项目。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局主要领导“举全局之力做好立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召开草案起草工作会、对接会、集中访谈等各类研究会议几十余次,现已初步形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
二是健全完善机关事务制度标准体系。聚焦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党政机关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核心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具体业务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建立单位主体全覆盖、资产类型全口径、管理事项全流程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体系。统筹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机关事务通用标准、资产资源配置和日常使用管理标准、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等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优化完善机关事务标准供给和实施。参与起草的《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指南》《机关事务信息化基础数据规范》《机关事务云接入管理规范》三项国家标准获得批复,已于2024年1月正式实施。
三是优化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实施体系。全面梳理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分别建立“制度库”和“标准库”,并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关于合同签订需求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合同范本库,实现了制度标准文本分类可查,提升了我局各类合同文本的规范化水平。强化数字化赋能法治实施,突出现代化科技手段在法治实施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推动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依托机关事务“两通一平台”建设,将法规制度、工作标准嵌入各项业务工作流程中,减少原工作流程的碎片化,实现各项制度标准间的联动融合,促进法治实施的系统化、智能化、精准化。
(三)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北京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有授权必须为”的原则,围绕“服务至上、管理为要、提升水平”和“强整合、强保障、强统筹、强改革”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党内法规以及国家层面“三条例两办法一规定”所赋予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更加集约高效。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积极推进集中办公区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制定《北京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物仓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闲置资产集中统一调剂,线下实体仓和线上虚拟仓相结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信息化资产、通用设备等资产品类全覆盖”的建设思路,并于12月顺利通过国管局试点验收,授予全国“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荣誉称号。加强各类闲置资产统筹利用,督促搬迁单位最大程度利旧留置资产,严把资产配置、使用、调剂、处置关口,提高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
办公用房管理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建立健全本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承接查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办公用房“可视化、智能化”管理。严格核定办公用房大中修立项申请。加强各类闲置房产地产的统筹管理,为科学、规范妥善处置利用二期搬迁腾退房产打下良好基础。
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修订《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强化集中统一、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构建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梳理全市公务用车现状,制定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方案。严格做好车辆编制、配备、更新处置、调拨划转等工作。持续抓好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化、标识化管理,实现公务用车“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
公共机构节能取得新成效。聚焦双碳目标,牵头编制《北京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作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组成部分正式印发。大力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应用及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应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市区两级机关建成率分别为92.1%、96.2%,超额完成既定目标。持续抓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组织市区两级党政机关食堂开展自评、实地抽查,以制度实施覆盖率、工作成效评估合格率、食品浪费系数合格率三项100%的成绩通过国管局试点评估。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多层次多元化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推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为期3天全市机关事务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为市区两级机关事务干部详细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都法治政府建设、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内容,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法治工作干部参加培训。编印《北京市机关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开展线上知识竞答和庭审“云旁听”活动,多维度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宣传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权力运行监管
完善局内控体系,完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2023年版)》编制工作,初步搭建局内控规范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小微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体系建设,紧盯“小、微”项目采购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风险排查,梳理2020年至2022年间小微及涉密项目,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和整改方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局属部门非涉密经济合同开展审计,督促完成食材等专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经济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全年共完成510余份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隐患。建立外聘法律顾问、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全方位参与局涉法事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并更新内容,按时答复群众来信68封,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件,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有力支持。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市机关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的总体谋划还不够,特别对于当前推进的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还存在调研不够深入、推进较为缓慢的情况。对于如何依靠法治方式加强集中办公区机关运行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是机关事务制度标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期搬迁后,面对更为庞大、复杂的行政办公区,机关内部还存在运行机制不够顺畅,部分领域制度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清晰、运转不够协调等问题。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配置不足,普法教育、法治培训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机关事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北京市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重要议题。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局党组会议制度,制定局全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制度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定,不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议事程序。
(二)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高度重视机关事务地方立法,担任局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研究制定《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1+4”法治化支撑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围绕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工程建设和搬迁筹备工作,及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搬迁指挥部会议汇报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召开指挥部办公室会、专题会、调度会,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确保行政办公区二期建设、开办事项、服务保障、搬迁方案编制、过渡保障措施等各项重大决策事项按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带头学法普法,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牵头完成《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调研报告,为探索机关事务现代化管理提供“北京样本”。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在国管局官微、北京电视台、副中心融媒体等平台多次发布法治文章和普法新闻,扩大机关事务法治宣传影响力,打好宣传“组合拳”。加强政校合作,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签约战略合作关系,为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重点领域课题研究、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市机关事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至上、管理为要、提升水平”为目标,扎实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法治政府建设全流程、各领域。
二是坚持高位统筹,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述法纳入全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工作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完成有考核。
三是坚持立法先行,持续提升机关运行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聚焦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业务领域,健全完善以法规制度为支撑、标准措施为补充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突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制度上降低机关事务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效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提升依法监管、依法履职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的质量和成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政策解读,扩大参与互动。
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机关事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让干部“多维度、零距离”接触、学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