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戴河干部休养所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戴河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本单位”)于1997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隶属于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康乐路2号;法定代表人:张润祥;单位职责:为市委市政府开会提供服务,接待各种小型会议及本单位的干部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客房部、餐饮部、保卫部、办公室等部门。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0人;其他人员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3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3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基本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项目支出预算23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主要是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0.00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台,共计30.4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00台(套),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0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