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来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承担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内设处室17个,下属事业单位2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编制119人,实际113人;事业编制485人,实有人数36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8277.89万元,比上年减少42007.56万元,下降19.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5509.70万元,比上年减少55603.45万元,下降29.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509.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本年收入为我局当年实际收到的收入,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975.08万元,比上年减少556.26万元,下降0.32%,其中:基本支出73591.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54%;项目支出99383.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46%。本年支出为我局当年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从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里列支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277.89万元,比上年减少41992.21万元,下降19.0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财政拨款含我局承担的市级涉密重点工程建设资金,2021年无此项经费。二是民生办公区不再续租,房屋租金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75.0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89.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16%;教育支出12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6%;卫生健康支出1455.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其他支出41448.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128289.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231.50万元,下降4.6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度决算128289.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231.50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和疫情防控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126.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16万元,下降12.5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126.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16万元,下降12.55%。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和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培训活动,核减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1655.2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655.2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1455.4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1455.4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5、“其他支出”2021年度决算41448.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87.11万元,下降2.56%。其中:

“其他支出”2021年度决算41448.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87.11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部分项目不具备执行条件,核减相关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3591.6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52.4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45.06万元减少1492.5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7.93万元减少37.9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7.5万元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152.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559.64万元减少1407.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853.6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65.64万元减少12.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购置(更新)31辆,车均购置费27.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298.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694万元减少1395.1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55.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6.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7.7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9.59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9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7867.10万元,比上年减少4669.16万元,减少原因:落实过“紧日子”和疫情防控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3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6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06.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09台,5017.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3312.9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自评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