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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戴河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来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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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北京市北戴河干部休养所为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部、客房部、餐饮部、后勤部、绿化安保部,无下属单位。其工作职责是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机关会议服务,为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人,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25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78.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9.69万元,增长8.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3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2.64万元,增长1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8.5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19万元,增长9.03%,其中:基本支出1319.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70%;项目支出59.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48.98万元,增长16.91%。主要原因:本单位于2021年补缴2014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职职工机关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故支出有所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19.60%;卫生健康支出2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2.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806.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3.45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追加保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201.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3.43万元,增长316.48%。主要原因:补缴2014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职职工机关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21.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02万元,增长38.69%。主要原因:支付职工(含退休)医疗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70.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台,共计68.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共计121.9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北戴河干部休养所

附件: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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