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是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总数82名,领导职数1正3副,主要职责:1.承担行政办公区市级机关文件印刷工作;2.承担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文件印刷任务;3.承担下发全市的中央文件的翻印任务;4.承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设置: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内设处级领导、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文印1室(驻市委)、文印2室(驻市人大)、文印3室(驻市政府)、文印4室(驻市政协)、文印5室(驻建内13号院)、印装科、排校科、综合保障科、技术设备科,共计13个部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事业编制82人,实际43人;聘用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3378.0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928.35万元增加1449.73万元,增长75.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编报。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48.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8.6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674.8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1642.85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54.6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54.6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3378.0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928.35万元增加1449.73万元,增长75.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编报。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219.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69%,比2022年1843.35万元增加375.73万元,增加了20.3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159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1159万元,增长100%。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1个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67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3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3万元,其他0.32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5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