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戴河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市机关事务局交办的各类在北戴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中心拟内设3个科,分别是综合科、综合服务科、综合保障科。具体岗位设置及职能如下。
1.综合科,设置编制5人(管理7级科长1人、管理9级科员4人)。
主要职能是:文稿起草、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物品采购、对外联系、证照办理、工作考核、活动组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及部分党建和工会工作等。
2.综合服务科,设置编制4人(管理7级科长1人,管理 9级科员3人)。
主要职能: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厨房服务、会议服务、康体服务、保洁服务(庭院保洁、楼宇保洁)及业务培训。
3.综合保障科,设置编制4人(管理7级科长1人、管理9级科员3人)。
主要职能:设备维修、设备年检、安全培训、保卫工作、消防工作、绿化养护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72.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32万元,增长627.0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72.32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32万元,增长627.09%。
1.财政拨款收入1671.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1.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51.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66万元,增长531.16%,其中:基本支出656.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21%;项目支出795.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441.17万元,增长626.59%。主要原因:由于北京市北戴河培疗机构改革,将在北戴河的三家接待单位的编制、人员和服务资源组建北戴河服务中心,2023年将三家预算及支出统一由北戴河服务中心填报,所以财政收入支出均高于上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8%;卫生健康支出18.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68.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76.21万元,增长72.73%。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决算1368.43万元,比2023年度初预算增加576.21万元,根据北京市北戴河培疗机构改革部署推进情况,年中追加相关服务保障经费,与2023年预算略有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5.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决算65.05万元,年初预算65.41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18.1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决算18.17万元,年初预算18.17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56.2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1万元减少5.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1万元减少5.2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用车次数。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戴河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台,共计30.4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含不予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