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承担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等处室17个,财务核算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基建维修中心、信息化技术保障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23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4人,实有人数106人;事业编制518人,实有人数3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1312.07万元,比上年增加17823.25万元,增长13.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617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604.84万元,增长12.82%。
1.财政拨款收入146177.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177.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629.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962.11万元,增长17.20%,其中:基本支出52811.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30%;项目支出96817.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312.07万元,比上年增加17823.25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副中心搬迁统一部署,增加行政办公区二期开办及运行经费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2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200.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65%;其他支出39429.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110200.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47.77万元,下降2.0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度决算110200.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47.77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
2、“其他支出”2023年度决算39429.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649.12万元,增长943.10%。其中:
“其他支出”2023年度决算39429.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649.12万元,增长943.10%。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副中心搬迁统一部署,增加行政办公区二期开办及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811.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59.6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62.62万元减少3.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959.6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62.62万元减少3.0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959.6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62.62万元基本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50辆,车均购置1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2811.93万元,比上年增加2857.02万元,增加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副中心搬迁统一部署,增加行政办公区二期日常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4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5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8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115.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2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2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50台,共计959.6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事业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3台(套),共计546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8783.8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附件2: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事业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