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内设机构共有办公室、人事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等14个。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是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核心区集中办公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经费管理、节能等工作。
2.承担核心区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安全保卫和相关社会事务协调等工作。
3.按要求为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在核心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4.完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事业编制179人,实有人数126人,其中:在职124人,离休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8404.83万元,比上年25931.33万元增加2473.5万元,增长9.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285.55万元,比上年25888.91万元增加2396.64万元,增长9.26%。
1.财政拨款收入27707.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07.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7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627.31万元,比上年25703.59万元增加1923.72万元,增长7.48%,其中:基本支出20345.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64%;项目支出7281.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07.65万元,比上年25888.91万元增加1818.74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两家二级预算单位支出并入在本级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5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36.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27%; 教育支出0.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卫生健康支出323.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6336.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7150.35万元减少813.49万元,下降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6336.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7150.35万元减少813.4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8.74万元减少8.44万元,下降96.5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8.74万元减少8.44万元,下降96.5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线下培训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97.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782.03万元减少84.41万元,下降10.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33.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735.44万元减少101.58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39.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9.2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去世,安排相应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4.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6.58万元减少22.02万元,下降47.2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23.3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323.35万元一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23.3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323.35万元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345.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1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3.2万元减少23.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9万元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安排出国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万元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和疫情防控要求,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0.1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3万元减少3.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3万元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3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4.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3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1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管理中心本级部门共有车辆8台,共计157.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7台(套),共计6401.4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