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雅宝大楼管理处内设3个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部、房管部,其工作职责是为市委干部、职工提供房屋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安全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房屋产籍管理、房屋及其设备维护修缮、房屋供暖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2人,全部为其他聘用人员。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8.76万元,比上年增加90.94万元,增长103.55%;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8.53万元,比上年减少232.98万元,下降55.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8.76万元,比上年增加90.94万元,增长103.55%,主要原因:疫情好转,经营事项恢复。
1.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178.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8.53万元,比上年减少232.98万元,下降55.27%,主要原因:按照机构改革安排,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88.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计范围。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雅宝大楼管理处共有车辆2台,共计45.4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