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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日期:2022-01-25 18:30 来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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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简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助推首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北京市机关事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绿色发展,聚力节能降碳,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节能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一)成就与问题

    “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降幅明显。2020年,公共机构7,927家,能源消费总量137.2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0,420.3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总量控制效果明显,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比“十二五”末分别下降17.8%、20.7%,年均下降率分别为3.9%、4.5%。

——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电力占37.0%,市政热力占33.0%,天然气占23.8%,汽油占3.1%,柴油占2.5%,液化石油气等其他能源占0.6%。“十三五”期间,煤炭、汽油、柴油等能源占比逐年减少,煤炭消费量占比由2015年的9.9%压减到2020年的0.01%,燃煤替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大幅提升。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3.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89.9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29.6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6.4%,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2.4%,人均用水量下降15.4%。

——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组建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和节能保障中心,负责在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医管等主管部门和区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本领域(系统)、本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制度标准规范作用持续加强。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公共生活取水定额、合理用能指南、低碳运行管理通则、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能效领跑者评价导则等30余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三次优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示范创建引领活动广泛开展。338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53家单位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家单位被确定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2家市级机关和66家市水务系统单位率先建成节水型机关,较好发挥了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绿色技术改造项目深化实施。支持26家公共机构实施供热系统、空调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开展124家数据中心节能示范改造,支持公共机构开展油烟净化器安装改造工作,推广使用LED高效照明产品。推进中小型公共机构落实新建雨水收集利用项目、节水型器具更换项目、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深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改造工程,为实现节能节水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转型加速。扎实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圆满通过国管局“46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验收,在全国率先实现强制分类。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出倡议,发布指引,制定举措,加强监管,优化公务用餐保障,推动公共机构食堂开展“光盘行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更加严格的塑料制品禁限和替代措施,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持续开展。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周、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现场活动、在线直播、远程教育等方式,广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教育,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显著。但由于公共机构数量众多、性质多样、规模不一、基础各异,工作开展不够均衡、不够协调,不同程度存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现象。一是组织体系不尽完善。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上下同频共振、左右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人员成分新,节能管理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统计制度仍不健全,一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分区、分项计量不充分,影响数据质量。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节能目标考核未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公共机构主动节约能源资源动力不足,参与节能节水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市场机制利用不够充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机制的推广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

——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为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是各地、各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根本遵循。国管局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一步明晰了路径。

——绿色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为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奠定了广泛基础。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宣贯和丰富实践,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绿色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步履更加坚定,成效不断显现。

——节能低碳技术快速发展进步为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北京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人才、技术资源集富,节能新概念新理念层出不穷,新技术新产品加速迭代,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成熟市场机制逐步推广运用为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增添了新的动能。随着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机制的引入,必将为公共机构用能用水设备设施改造、管理手段更新注入市场资源和活力,从而实现能效水效的新提升。

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一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加之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城市副中心建设,未来五年,我市将面临新增大量教育和医疗机构、新建大量文化和体育设施的需求,能耗、水耗总量持续上升的需求客观存在。二是随着教育“双减”等政策措施逐步落地,教育类公共机构能耗、水耗强度阶段性上升的趋势非常明显。三是北京已经连续14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节能减排指标,进一步压减的空间和余地已经被大幅压缩,未来工作难度会相应加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坚持首善标准,发挥“双控”和“定额”指标的约束作用、“创建”和“遴选”活动的驱动作用、市场对资金和技术的配置作用,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完善高效有序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公共机构相关主管部门间形成密切配合、有机结合、力量整合的工作体系。坚持系统谋划、系统推进、系统评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坚持总量管控,效率优先。实行能源资源总量控制,建立刚性约束制度机制,坚持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创建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碳中和相关工作,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协同。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并重,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以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为主要形式,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三)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市区两级管理的公共机构。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四)工作目标

管理目标: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形成组织机构完备、制度标准健全、监督考核严谨、计量统计规范、监测核算精细、技术推广扎实、宣传培训有效的工作体系。

量化目标:实施能源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1,150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571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到2025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8%、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和人均碳排放分别下降9%、7%。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建成绿色、低碳、高效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碳中和工作初见成效。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进入平稳发展阶段,能源及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总量进入下行通道。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夯实绿色低碳基础

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确定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开展零碳建筑、碳中和大型活动试点示范,有序推动行政办公区率先实现碳中和相关工作。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试点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推动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自然碳汇能力建设和评估工作。

2.开展绿色创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力争到2025年,85%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80%以上的区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等创建遴选活动,力争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不少于50家、绿色低碳示范单位不少于10家,遴选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各不少于10家。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3.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通则》,开展《党政机关能源消耗定额》《高等学校能源消耗定额》《中等教育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初等教育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学前教育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北京市医疗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博物馆与科技馆能源消耗定额》《文化场馆能源消耗定额》《体育场馆能源消耗定额》《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第5部分:机关》《用水定额第26部分:学校》《用水定额第27部分:医院》等标准的编制、修订与宣贯工作,探索编制公共机构碳效标准,发挥标准化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4.筑牢计量统计工作基础。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置率,按照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分项计量,对中央空调、信息化机房(设备间)、食堂、公共浴室、游泳馆、景观设施等重点用能用水部位分别配备计量器具。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专项培训,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数据专项抽查,提升数据质量。

5.激发市场机制活力潜力。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指导性文件,积极稳妥推进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BOT等多种模式融合发展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合同减碳管理,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作用,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6.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强化“互联网+节能管理”思维,建设“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线上统报手段,搭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在线监测评估平台,充分利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过程管控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

(二)大力推动能源效率提升

7.全面提升建筑能效及电气化率。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既有建筑通过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零能耗、碳中和建筑,探索推进行政办公区建设零碳示范建筑。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综合节能改造,大力推进远郊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开展公共机构实施燃气锅炉和灶具电气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完成150万平方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绿色化改造。

8.持续推动暖通空调改造。鼓励引导公共机构开展深度烟气和污水余热回收、分时分区智能控制、自动气候补偿、水泵变频控制、老旧管网改造、高效制冷设备更换、中央空调系统智能控制、风盘智能控制等供暖和空调系统综合节能改造,落实供暖和制冷系统节能技术迭代应用,深入挖掘供暖和制冷系统节能潜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施行热(冷)计量缴费。

9.深化普及绿色照明应用。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逐步实现LED照明灯具的全面应用。开展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推广行动,在车库、楼道等公共区域普及应用照明智能控制技术。

10.建设改造绿色数据中心。按照《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测评工作指南》要求,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完善分项计量(IT设备、制冷、配电)。重点在制冷架构、机柜布局、IT设备布局等方面提升既有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新建机房平均PUE值达到1.3以下。

(三)深入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11.推进综合节水技术应用。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推进节水器具升级等节水改造。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持续推进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等循环利用,示范应用和推广智能节水技术,加强节水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12.有序开展节水评价考核。严格公共机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各项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定期开展节水自查和水效对标达标,开展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等节水诊断,提高用水效率。

(四)深化建设循环发展体系

13.推动可再生能源建设应用。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开展公共机构分布式蓄能装置、蓄冷蓄热装置应用示范,提升公共机构新能源消纳利用能力。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燃油小客车更换新能源汽车工作,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更新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不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使用的便捷性。

14.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遴选建设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单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鼓励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落实可回收物全品类回收要求,鼓励按照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细分可回收物,实现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推动可回收物回收增量和其他垃圾源头减量。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和清运流程。

15.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开展“光盘行动”,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管和评估通报制度。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更加严格的塑料制品禁限、替代措施,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办公用品。加大绿色产品及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采购力度,倡导无纸化办公,提升绿色办公水平。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生活方式,增强公共机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文明道德和绿色行为习惯。

(五)稳步提升专业能力建设

16.全面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培养、锻造一支专业知识完备、专业技能扎实、管理能力突出的公共机构节能人才队伍。吸纳节能管理、建筑节能、数据中心节能、资源节约等领域有较高建树和造诣的专家学者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17.持续开展区域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京津冀、直辖市等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总结交流区域工作经验,协同推进区域能耗标准一体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市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制,研究、审议、决策重大问题。逐步完善由市机关事务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医管等单位系统推进行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各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各区机关事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各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体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营造工作氛围

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贯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广泛开展集中培训、现场宣讲、远程学习等规划宣贯活动,深入解读节能规划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扎实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落实落地。

(三)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

抓好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逐级分解落实,明确市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和任务,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估机制,定期逐级考核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强化过程管理监督。定期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定额约束

以定额标准为依据,差异化下达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强度指标,强化定额标准的约束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协同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节水监察,督促公共机构对照定额标准开展能效水效对标,查找薄弱环节,深挖节能节水潜力,制定能效水效提升计划,落实规划目标和年度任务。

(五)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实施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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